通知公告 / Survey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3年03月22日 17:41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江南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我校实际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原则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所有环节本院将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全力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全面、客观、科学的选拔方式,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创新能力、科研探究能力方面的考核。

3.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4.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工作中的各项纪律和信息公开,维护我院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公信力,接受全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及复试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

我院所有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2日之间。2023年4月7日17:00前向研招办上报一志愿拟录取名单。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招生专业

专业方向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不区分专业方向

笔试时间:202341日 19:00-22:00

面试时间:

第一组:20234月1日09:00-1200

第二组:20234月1日 130018:00

笔试地点:

海淀校区文华1446会议室

面试地点:

海淀校区文华楼1411会议室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 14:00-17:00

面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 17:00-18:00

海淀校区文华楼1411会议室


蒙古语言文学

笔试时间20233268:00-11:00

面试时间202332611:15-12:15

海淀校区文华楼1432会议室


藏语言文学

笔试时间2023429:30-12:30

面试时间2023428:00-9:00

海淀校区文华楼1446会议室


维吾尔语言文学

笔试时间20233279:30-12:30

面试时间20233279:00-9:30

海淀校区文华楼1432会议室


哈萨克语言文学

笔试时间202332810:00-13:00

面试时间20233289:00-9:30

海淀校区文华楼1432会议室

朝鲜语言文学

笔试时间202333114:00-17:00

面试时间202333113:00-13:30

海淀校区文华楼1411会议室

中国古典文献学

不区分专业方向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9日 09:00-12:00

面试时间:2023年3月29日 15:30-17:30

海淀校区北智楼215室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不区分专业方向

笔试时间:20233271030-13:30

面试时间:20233月2708:30-10:20

海淀校区文华楼1446会议室



(二)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

2023年度我院开通调剂系统的专业为:语言信息安全和民族语文翻译两个专业。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10日之间。2023年4月17日17:00前上报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各专业调剂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另行安排,并及时向考生通知。

(三)相关复试要求

1)复试含综合面试、专业笔试(含专业实践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2)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相同,安排专人计时,时间到面试停止进行

3)面试内容包括: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5)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百分制。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招生名额

1. 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及招生名额:

2023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下设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方向: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朝鲜语言文学、民族语文翻译)、中国古典文献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四个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各专业研究方向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在达到国家分数线(A类地区文学专业)的要求的基础上,复试分数线及拟招生人数(具体以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为准)如下:

招生专业

专业方向

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

拟招生人数(已扣除推免生人数)

复试差额比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不区分专业方向

406分

招收一志愿考生11人

1:1.2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无过线生源

招收一志愿考生0人

1:1.2

蒙古语言文学

385分

招收一志愿考生1人

1: 1

藏语言文学

367分

招收一志愿考生2人

1:1

维吾尔语言文学

366分

招收一志愿考生3人

过线统招生1人参加复试

哈萨克语言文学

364分

招收一志愿考生3人

过线统招生1人参加复试

朝鲜语言文学

386分

招收一志愿考生1人

1:1

中国古典文献学

不区分专业方向

389分

招收一志愿考生1人

1:1.2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不区分专业方向

382分

招收一志愿考生1人

1:1.2


2.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及招生名额:

进入复试环节的骨干计划考生名单由江南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公布。2023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下设各专业招收骨干计划考生由学院负责复试工作,复试考核内容和标准要求等与普通计划考生一致,学校负责拟录取工作。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前的材料审查要求:按照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在考生进入复试前将安排专人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表现的鉴定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将根据程序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予录取。此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也将不予录取。若发现审查材料造假,将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责任后果。

2. 资格审核材料清单(现场提交)

(一)必须提交的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

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已经开通下载)

学历学位证明(http://www.chsi.com.cn/

A.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模板见附件)

江南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学术型定向就业考生的协议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本人将本人签字、定向单位签字盖章的一式三份原件协议书邮寄至江南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

(二)选择性提交的材料

除了学校、学院要求必须提交的材料外,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能证明本人学术能力、获奖情况、外语水平等材料。

注:

所有进入我院复试环节的考生需要在复试时间之前1个工作日或复试当天到现场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材料现场审核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江南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文华楼东区1401办公室,杨梅老师、苏莉亚老师处。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考生复试前的准备工作

复试影像资料录制保存。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将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保证全场面监控,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录取成绩的要求及计算

1.对考生录取成绩的要求

按照《江南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2.各类考生复试成绩权重分配及成绩计算方式

1)一志愿过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50%。

2)调剂考生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

3.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各专业组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https://scemll.muc.edu.cn/)上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误后向江南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报送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监督与复议

1.加强监督与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负全面责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

2.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招生单位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江南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10-68932100

江南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招生电话:010-68932367

、其它事宜

1.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各学院可以在复试时向考生收取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具体的线上收费方式按照学校研招办已经公布的通知执行。

2.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3.我校2023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

2023年3月21日




下一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外语考试考生工作群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