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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的工作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3-1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我校研究生的学术行为,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术道德,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自2012年起,我校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实施重复比检测,且规定的论文重复比逐年降低。现将201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原则

1.凡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需进行检测。

2.博士学位论文检测重复比低于15%,硕士学位论文检测重复比低于20%。

二、工作流程

1.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参照最新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将论文电子版按时提交至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2.由各院系上传至文献检测系统进行论文重复比检测,并下载检测结果。

3.各院系对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的检测结果审核确认,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研究生导师,导师签字后院系将每篇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归档留存。

三、检测结果处理

1.博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低于15%;硕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低于20%,视为合格,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等程序。

2.博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高于15%,低于20%;硕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高于20%,低于30%,可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并于10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合格者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等程序。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3.首次检测重复比博士学位论文高于20%、硕士学位论文高于30%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4.检测重复内容如包含论文作者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内容,常规试验方法、设备使用方法以及名词定义解释,政府公文、法律法规等,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说明,导师参考检测报告后确认情况属实,并经各培养单位教授委员会认定后,酌情予以更正,结果存档,并报学位办公室备案。

5.以提交非学位论文文稿等方式,意图规避学术规范检查者,一经发现,永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四、申诉更正

1.若有异议,提请培养单位教授委员会审议,重大问题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根据需要,可以聘请和组建相关学科的校内外专家组,对学术道德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鉴定。

特此通知。

江南网页版登录入口官网研究生院

2014年3月6日

注意:

1.论文统一上传word格式文档(文件名后缀为:.doc);

2.文件命名规则为“学号_作者姓名_论文题目”(学号首字母大写,姓名及论文题目一律用全称,如:B10011_高明_《成唯识论》探微——以遮破二执与证有阿赖耶识思想为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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